關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學生
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号)要求,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财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配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的緊急通知(教财廳函【2018】29号)》精神,現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學生數據信息核對和補錄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準和補錄對象
1.核準對象:參加我校學習的成人高等教育全體在籍學生;
2.補錄對象:參加我校學習的成人高等教育非在職在籍學生。
二、核準和補錄内容
學生要核實學信網學籍學曆信息管理平台(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數據信息與本人真實情況,确保數據信息與本人對應一緻,并按照本人和家長自願原則及時補錄父母或監護人信息。具體核準信息項、補錄信息項詳見附件1 Excel模闆。
三、時間安排及要求
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關學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位同學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務必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本人信息按附件1填寫号發送到有關部門。
在職學生信息核準無誤的,可不發送信息,不發送信息者一律視為在職學生。
四、高等學校學生信息核準與補錄信息項
高等學校學生信息核準與補錄信息項
序号 |
字段名稱 |
字段含義 |
字段類型 及長度 |
備注 |
1 |
XH |
學号 |
CHAR(15) |
核準項 |
2 |
XM |
學生姓名 |
CHAR(40) |
核準項 |
3 |
ZJLX |
學生身份證件類型 |
CHAR(24) |
已采集須核準,未采集須補錄 |
4 |
ZJHM |
學生身份證件号碼 |
CHAR(18) |
核準項 |
5 |
SFZZ |
學生是否在職 |
CHAR(2) |
補錄項,選填是/否 |
6 |
RXRQ |
入學日期 |
CHAR(8) |
核準項,YYYYMMDD格式 |
7 |
XJZT |
學籍狀态 |
CHAR(24) |
核準項 |
8 |
FMXM1 |
父母或監護人1姓名 |
CHAR(40)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9 |
FMZJLX1 |
父母或監護人1身份證件類型 |
CHAR(24)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10 |
FMZJHM1 |
父母或監護人1身份證件号碼 |
CHAR(18)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11 |
FMXM2 |
父母或監護人2姓名 |
CHAR(40)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12 |
FMZJLX2 |
父母或監護人2身份證件類型 |
CHAR(24)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13 |
FMZJHM2 |
父母或監護人2身份證件号碼 |
CHAR(18) |
補錄項,在職學生不采集 |
備注:
1. 學生可以填報父母雙方信息,也可以隻填報一方信息,在職的學生不用填報父母信息;
2. 學籍狀态可選:注冊學籍、暫緩注冊、休學、保留學籍;
3. 學生和父母的身份證件類型可選:1-居民身份證、6-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明、7-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8-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9-境外永久居住證、A-護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4. 學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證件為準,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寫漢語拼音代替(不含音調);
若證件類型是“1-居民身份證”,則證件号碼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編碼規則;若證件類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則證件号碼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編碼規則。
五、聯系方式
部門 |
姓名 |
郵箱 |
電話 |
合肥夜大 |
|
|
0551-62901661 |
合肥函授 |
|
|
0551-62901680 |
蕪湖函授站 |
xa101063@126.com |
2019年3月1日前不發送者,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1、高等教育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補錄表
附件2、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号附件3、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财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配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的緊急通知
高等教育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補錄表.xls
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财政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配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的緊急通知.doc
教學司函[2019]1号_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pdf
合肥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19年1月14日